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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党总支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25-09-29    作者:曹树英     点击: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对党员发展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及中共中央教育部关于从严治党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提升体育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员管理、严肃纪律要求,提高发展质量,着力提高学生党员队伍、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等党的后备力量的整体素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应加强对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监督和管理,学院团总支应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考察和推荐。

(一)政治思想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总目标,维护校园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勤奋学习,践行民族团结,学习上互帮,生活上互助,积极参与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发挥作用,严守学校规章制度,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

(二)学习成绩

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模范遵守各类教学规定,高质量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尽早达到学校普通话测试要求。学生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必修课或者专业选修课考试有1科不及格,应延长考察期;学生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必修课、专业课、公共课考试累计有2门课不及格,应延期考察,后观其效。学生党员必修课或者专业选修课考试有不及格,入党联系老师,培养老师,入党介绍人加强教育,应在支部党员大会作出深刻检查。

(三)遵守学校纪律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应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监督其他同学遵守校规校纪,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学生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违反校规校级、院规院纪,受到院、校通报批评者,给予延长考察期半年以上;学生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违反校规校级、院规院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有关部门处罚,受院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者,应延期考察。学生党员违反校规校纪、院规院纪,受到院校通报批评者,应在支部党员大会作出深刻检查,并根据情况给予党内纪律处分。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模范遵守学校、学院教学秩序,不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旷课。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迟到、早退或者无故旷课者,应在支部大会上作检讨;学生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上课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违反教学管理制者,延长考察期;学生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上课迟到、早退,无故旷课累计2次者,应延期考察。学生党员迟到、早退或者无故旷课者,根据情况给予党内纪律处分。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模范遵守学校、学院宿舍管理制度,监督、制止其他同学违反学校、学院宿舍管理制度。

(四)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大型活动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升国旗仪式、重大会议、义务劳动等),并在其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自觉参与党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自觉主动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积极参与党组织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和任务。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努力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珍惜党组织提供的学习、培训机会,努力通过培训结业考试。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主动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工作和任务,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学生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对于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支部根据情况延长考察期半年,或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应在支部党员大会作出深刻检查,并根据情况给予党内纪律处分

学生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每季度主动向支部提交思想汇报,向支部考察人、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有1次未按时提交思想汇报或者未按时向支部考察人、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的,延迟考察期或者预备期半年,有2次未按时提交思想汇报或者未按时向支部考察人、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的,取消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六)自觉加强对党的政治理论知识学习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自觉加强对党的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积极利用党课、学习强国、学校组织的学习平台等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凝聚力和战斗力。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及时完成每一期的青年大学习。学生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一学期内有1期青年大学习未完成者,延迟考察期或者预备期半年;学生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一学期内有2期及以上青年大学习未完成者,取消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正式党员由上述情况者,应在支部党员大会作出深刻检查,并根据情况给予党内纪律处分。

(七)延迟考察期或者预备期者,应提高思想觉悟,约束自身行为

学生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延迟考察教育无效者,取消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正式党员延迟考察教育无效者,给予党内警告或依情况,给予严重警告,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学院党总支将会在每年3月、10月,对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评,学生党支部依据《党章》,组织开展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并测评,并把测评结果作为进一步发展、转正、评优的依据。

(作者  曹树英   初审  赵莎莎   终审  吾斯曼·马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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